從來,我就不認為我自己的文筆有多好。
從來,我就不認為我自己是子月他們口中的才女。
一直以來,我就認為我的文筆十分拙劣。
我沒有辦法像詠恩那樣寫出長長的論敘。
我也沒辦法像小葵那樣寫出優雅的文字。
我只是很喜歡寫....十分隨性的寫。
我的文字從來都不想去潤飾過。
但投稿至校刊之後,我的文字都被修飾過了。
一個是國文老師,一個是校刊社社長。
他們總說我的文字不夠完美。
所以一修再修,把我原來的詩詞改的不像我自己的味道。
我其實很排斥....
因為文字一改,我就會覺得不像我寫的東西。
有時候修飾過的文字,真能代表那個人的純粹嗎?
或許,不能吧!
今天翻開了我高中的校刊。
其實我登上的文章,大多都經由國文老師潤飾過了。
剩下來的一首小語很幸運的沒有受到國文老師和校刊社社長的修飾。
還保有我當初原本的味道。
其實,我也忘記當初是怎樣寫下這手不像小語的東西。
我只記得,當初是國文老師在國文課中叫我們寫一首代表月亮形體的小語。
國文課要寫的東西題目就叫"月光奏鳴曲"。
於是我就寫下了這東東。
「殘缺的弦月似一艘孤舟,寂寞地漂在寧靜夜晚的海洋。無邊的海沒有港灣,只有如燈臺的星群,以稀微的亮光,指引它到停佇的港口。」
寫了,可別笑我阿。
這只是用來交差的。
話說,我寫東西都是很隨性的。
有時靈感一來,寫的東西我都很喜歡。
但真認真要寫,卻寫不出什麼好文章。
我想,我是個真正矛盾的人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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